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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XGK/2017-19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12-12
文 号 来 源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字

关于庆城县符合晋升副科级职级条件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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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32号)和《庆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庆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按照职级晋升程序,由各单位上报,经过纪检、组织、编制、卫计、人事部门审核,刘刚等12名同志符合晋升副科级职级条件。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经2017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审议通过的12人在全县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职级晋升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兑现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
  附件:庆城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晋升职级审核表.xls
  举报电话:县纪委0934-3222644
       组织部0934-3222640
       编  办0934-3221739
       人社局0934-3269806


                                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