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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XGK/2018-21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02-07
文 号 来 源 庆城县人社局 关键字

关于庆城县符合晋升副科级以上职级条件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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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32号)和《庆阳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庆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按照职级晋升程序,由各单位上报,经过纪检、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审核,朱海珍等9名同志符合晋升副科级以上职级条件。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经县委2018年第1次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审议通过的9人在全县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职级晋升的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兑现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公示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
  受理电话:县纪委0934-3222644
       组织部0934-3222640
       编  办0934-3221739
       人社局0934-3222536
  关于庆城县符合晋升副科级以上职级条件人员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