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部门文件 | ||||
索 引 号 | 01535821-6/2017-13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发文日期 | 2017-07-11 |
文 号 | 庆脱贫领发〔2017〕21号 | 来 源 | 庆城县扶贫办 | 关键字 |
庆脱贫领发〔2017〕21号
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庆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庆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7月6日
庆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合渠道及资金规模
2017年度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963.12万元,共涉及11类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58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41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万元、林业改革资金24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124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76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3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6473.12万元。
二、整合资金项目安排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229.12万元,其中:村组道路建设,计划投资7403.12万元,重点在南庄、驿马、马岭、太白梁、葛崾岘、玄马和蔡口集等乡镇贫困群众较为集中、受益群众在30户以上、群众需求比较大的非贫困村,新修村组砂砾路11条46.1公里,排水沟550米,漫水桥8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0公里,新修撤并建制村硬化路247.216公里等,由县农发办、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负责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计划投资426万元,整理梯田1000亩、维修病险淤地坝,由县农发办和县水保局负责实施。安全饮水工程,计划投资4303万元,实施熊驿供水工程巩固提升、玄马桑梨塬泵站扬水工程和机井工程,扶持贫困户或示范片区新建小电井、集雨水窖等工程,由县农发办、县扶贫办、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其他项目,计划投资97万元,新修及维修村部4处,居民点排水工程1处,村部亮化绿化工程2处,新修村组砂砾道路1条3公里。
2.富民产业培育项目。计划投资3761万元,其中:苹果产业,计划投资2079万元,实施苹果产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苹果栽植等项目,由县果业局、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瓜菜产业,计划投资320万元,以玄马镇、蔡家庙、马岭、蔡口集等乡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扶持贫困户或示范片区发展标准化新型钢架大棚374座,每座菜棚补助0.8万元,由县农牧局负责实施。草畜产业,计划投资500万元,以土桥、蔡家庙等乡镇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标准化暖棚养殖475座,每座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380万元,由县畜牧站负责实施;扶持省级畜牧业农民合作社示范户2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共计补助20万元,由县农经局负责实施;安排青贮氨化项目40万元,由县草原站负责实施;防疫经费60万元,由县兽医局负责实施。双垄沟全膜玉米种植,计划投资195万元,由县农牧局负责实施。中药材种植,计划投资411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扶持贫困户或示范片区进行中药材种植,由县卫计局、县农发办负责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计划投资246万元,实施森林抚育项目1.2万亩、实施造林补贴建设项目0.6万亩,由县林业局负责实施。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建设,计划投资10万元,扶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点建设,由县农牧局负责实施。
3.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计划投资147万元,在玄马镇林沟村、土桥乡南庄塬村、桐川镇三合湾等贫困村分别配套建设瓜菜、草畜、苹果基地,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
4.公共服务保障项目。计划投资465万元,其中: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计划投资35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计划投资15万元,在桐川镇党崾岘村新建回民活动中心,由县民族宗教局负责实施。文化广场维修改造,计划投资70万元,实施白马铺镇顾旗村、三里店村文化广场维修工程,由县委农村工作部负责实施。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计划投资30万元,在蔡口集乡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1套,由县环保局负责实施。
5.能力素质提升项目。计划投资361万元,其中:扶贫培训,计划投资198万元,实施贫困户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计划投资10万元,实施贫困村科技扶贫培训,由县科技局负责实施。其他项目,计划投资153万元,其中县农发办项目管理、监理费71万元;县调查队扶贫监测费2万元;省级帮联点项目60.75万元,2016年度贫困户贷款贴息19.25万元,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庆城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庆政办发〔2016〕154号)要求,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整合项目、管理资金,项目确定和项目实施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的管理,对衔接到位的项目要按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农发办、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水保局、县农牧局、县果业局、县发改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商务局、县农调队等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程序规范实施相关项目,并负责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2.规范资金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和定额,明确项目资金用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中涉及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依法依规使用扶贫资金,严格使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不得突破资金使用范围,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3.抓紧项目实施。本次已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计划,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必须在本年度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对于没有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原资金渠道及项目管理要求,抓好项目实施。
4.加大监督力度。县上将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督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负首要责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监管;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工程,让群众参与项目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
5.开展绩效评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乡镇给予奖励和项目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庆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