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财政预决算 | ||||
索 引 号 | RMZF/2018-1829 | 发布机构 | 庆城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5-21 |
文 号 | 来 源 | 庆城县人民法院 | 关键字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76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共有干警135名,其中干部92名(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40名,一般干部51名,占中央政法编制干部61名),工人16名,聘用制书记员27名。现有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信访室和驿马、马岭、白马、桐川4个人民法庭。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交办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区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6、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宪法和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651,801.00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5,651,801.00元,上年结转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5,651,8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595.00元,项目支出890,206.00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761,595.00元,公用经费0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政策性配套10,000.00元,其中:司法救助金100,000.00元,一次性安排790,206.00元,其中2017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790,206.00元。上年专项结转0元,提前下达专项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纳入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故2018年度与2017年度无法对比。
2、会议费
本单位2018年度纳入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故2018年度与2017年度无法对比。
3、培训费
本单位2018年度纳入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故2018年度与2017年度无法对比。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行政及参公单位说明本项)
本单位2018年度纳入省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资金由地方财政保障,故2018年度与2017年度无法对比。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按照2018年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表”详细说明本单位今年采购情况
本单位预算政府采购费31,500.00元,其中打印纸7,500.00元,加粉24,000.00元。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附件:庆城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