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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高层楼顶加层,是否违法 反映的问题 咨询
发信人 夏雨 发信日期 2017-05-0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发信人地址  
信件内容   在已经建成的高层楼顶,想加盖钢架结构一层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可不可以加盖,不办理手续加盖是否违法,应该到那个部门去办理。
领导批示   请住建局阅处。 (梁世刚 2017年5月8日) 回复日期 2017-05-08
办结回复 网民朋友:
  对于庆城县群众咨询高层楼顶加层问题的信访件,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则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需报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批准擅自加盖即是违法行为。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
办结日期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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