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窑洞搬迁到平房 | 反映的问题 | 投诉 |
发信人 | 梁应选 | 发信日期 | 2018-03-30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发信人地址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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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 请高楼乡阅处。 (梁世刚 2018年4月3日) | 回复日期 | 2018-04-03 |
办结回复 |
粱应选:您好! 您向庆城县信访局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由我处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经过调查、走访,依据2013年精准扶贫政策的标准。梁应选被评议纳入精准扶贫对象。按照脱贫标准和我县的相关扶贫政策,要求其新建住房,解决安全住房问题。2016年梁应选被列入危窑房改造项目。根据我县精准扶贫政策,其可以享受申请5万元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但贷款的前提是,邮政银行要求建房贷款户必须三户联保。因为梁应选超龄,不符合贷款条件。最后就由其三子梁致邈,从务工地返回,提交贷款所需资料,在其名下贷款,并且办理前期贷款手续。按照三户联保的要求。梁致貌和苏店村易地扶贫搬迁户两户商量,达成三户联保口头协议。之后,在办理贷款后期手续时,苏店村贷款户李某某等人无法与梁致邈取得联系,贷款程序无法进行。经过苏店村支书、雷岘村支书两人及两个村委多次联系无果后。李某某等决定放弃和梁致邈达成三户联保协议,导致其相关资料审核未通过,而被银行终止贷款程序。 梁应选,2017年粮食直补640元,草原补贴129.36元公益林补偿基金706元等政策落实到位。梁应选孙子粱挺森曾被评为二类低保户,享受资金6000余元。2016年9月其住房开工建设,10月初主体五间落成。2017年开冻后建院墙等相关生活设施,彻底竣工后入住。2017年2月兑现2016年危窑房补贴12100元。2017年后季,享受冬春救助三人,共计540元。粱应选享受4万元精准扶贫企业带动分红专项贷款每年4000元。 因为您未能积极及时按要求配合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导致您贷款失败,如果再有符合条件的政策,在您申请办理的前提下,村委会一定会积极协调,给予支持和争取。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庆城县民政工作业务培训参考资料》第83页,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第一条政策依据,第二条补助标准,第三条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受理的相关内容,您的孙子梁庭森不符合孤儿认定条件,故不能享受相关补助。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做详细咨询。 庆城县高楼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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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