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及省市驻庆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2017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节日病”滋生蔓延,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相关纪律作风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政规定。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和全县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景区管理部门打招呼减免费用游玩、接待;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和借占下属单位车辆私用;严禁摊派下属单位或企业为个人消费买单;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违规操办状元酒、谢师宴等其他喜庆宴席借机敛财;严禁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要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出安排部署,把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干部节假日期间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模范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模范遵守纪律要求,又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紧盯“四风”新动向、新问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要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重要问题线索要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934-3222644、321019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7年9月25日
编 辑:余东宁
责任编辑: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及省市驻庆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2017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节日病”滋生蔓延,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相关纪律作风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政规定。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和全县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景区管理部门打招呼减免费用游玩、接待;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和借占下属单位车辆私用;严禁摊派下属单位或企业为个人消费买单;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违规操办状元酒、谢师宴等其他喜庆宴席借机敛财;严禁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要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出安排部署,把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干部节假日期间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模范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模范遵守纪律要求,又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紧盯“四风”新动向、新问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对违规违纪问题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各乡镇、各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要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重要问题线索要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开通监督举报电话(0934-3222644、321019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