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信息公开规定
索 引 号 RMZF/2015-1135 发布机构 县委办 发文日期 2015-01-15
文 号 县委办发〔2015〕2号 来 源 中共庆城县委办  庆城县政府办 关键字

关于加强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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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发〔2015〕2号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已全新改版,于2014年12月25日上线试运行。为使网站真正成为庆城的门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综合门户网站内容报送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按(见附件2)的要求,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到县信息办。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网站建设职责,严格按照《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和信息采集、维护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的要求,及时向县综合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将相关信息材料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报县信息办。县信息办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实行定期通报。

  二、建立健全网站内容保障机制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栏目信息的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形成包括基本情况、特色亮点等内容的电子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报,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信息办相关人员联系对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凡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信息统一报送至县综合门户网集中发布,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网站只能转载,不得自行发布。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必须在县综合门户网站上设立“办事指南”,公开事项依据、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承办机构、办事时间及地点、邮编、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并提供“表格下载”服务。

  县委、县政府对网站内容更新及维护工作实行年度专项考核,县委办、政府办将定期不定期对网站的信息更新、政民互动等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结果。

  三、加大市级网站的信息报送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信息报送,提高信息采用率,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信息员信息报送发布平台用户名、密码的通知》(庆阳市信息办函发〔2014〕49号)要求,我县的13个信息报送单位,每个单位每月至少报送8条信息,市信息办每月通报一次,被通报未报送信息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报送,确保我县的工作动态能及时反映。在全市2014年信息报送通报中,我县的城建局、卫生局、农牧局、水务局和交通局5个单位全年未报送信息。

  四、加强综合门户网站的组织管理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作为县综合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要及时审核网站栏目,协调内容保障,督促检查信息更新。

县信息办是网站的维护单位,负责网站的栏目策划、信息编辑、审核发布,为各单位提供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网站的同时,要及时登录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及时更新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

 

  附件:1.中国·庆城综合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

     2.各乡镇、部门分管人员和网站情况反馈表

     点击下载附件.xls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