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RMZF/2017-1918 发布机构 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1-03
文 号 庆政办发〔2017〕143号 来 源 庆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关键字

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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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政办发〔2017〕143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的通知》(庆政办电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8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按每人180元标准征缴,其中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按每人100元标准征缴。
  二、征缴时间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征缴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到年底结束,参合农民按年度一次性缴清2018年参合费用,各乡镇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按时、足额完成征缴工作任务。已开展2018年个人参合征缴工作的乡镇,必须确保缴费达到规定标准,不足部分要按时补齐。2017年12月31日前正常缴费人员,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享受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对新农合个人参合缴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缴费调整政策的宣传引导,避免因个人缴费水平提高而降低参合积极性。卫计、民政、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拓展方便快捷的参合缴费渠道,确保参合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二)扩大政策宣传。要在深化对分级诊疗、基层首诊、逐级转诊、支付方式改革等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政府增资、精准扶贫、即时结报、重大疾病保障、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大病保险等新农合优惠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做到应参尽参,各乡镇2018年度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继续保持在98%以上。
  (三)稳定参合保障覆盖面。实施全民参合登记计划,完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参合的政策,重点抓好特殊人群参合的政府补助政策落实,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社会救助重点对象参合资金由县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资金中按政策规定给予资助。同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全部参合,特殊人群参合率达到100%。
  (四)规范参合缴费程序。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系统录入工作,避免出现重复参合或漏缴,确保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征缴工作,采取自愿参合。参合缴费按个人或户为单位开票,以户为单位开票的必须在收费票据上逐人注明缴费人员姓名。各乡镇必须按规定及时将收缴资金上解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会同卫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联 系 人:县合管局  孙春芳
  联系电话:0934-3210528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