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保局“亮剑执法”促水保

发布时间:2017-11-23 来源:庆城县水保局 作者:韩红勃 审核人:李明祥 【字体: 浏览次数:

  近日,庆城县水保局接群众举报,庆城镇五里坡村串河沟有人非法采石取土,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河道泄洪。接到举报后,庆城县水保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

  经查,庆城镇五里坡村村民王某某因愚昧无知,在河道非法采石取土谋取利润,经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乱采乱挖的危害性,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7条、第48条,《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第21条、第40条之规定,并于现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王某某立刻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日清理河床、河道残渣。最终王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立刻停止了自己的违法活动,并积极配合进行了整改。
  近年来,庆城县水保局持续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严查人为水土流失案件,停止一切有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活动,稳定执法队伍,规范监督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素质,依法监督执法,防止产生新的人为水土流失。

编    辑:余东宁
责任编辑:尚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