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按照庆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护航行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受理2017年在庆城县社会保险局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已参保满三年以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甘肃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的参保单位。在此基础上,如果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享受相应年度稳岗补贴:
1、2013年至2017年之间失业保险无欠费,因故错过稳岗补贴申领期的企业,可在2018年底前说明情况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审核手续,享受相应年度的稳岗补贴;
2、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2018年底前补缴相应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享受相应下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免收滞纳金;
3、从2018年起,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4%(含4%)的;取消原稳岗补贴30%-50%的分档享受规定,补贴额度统一调整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4、从2018年起对化解过剩产能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培训、轮班工作、协调薪酬等办法稳定工作岗位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后,可享受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80%的稳岗补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庆城县人社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3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庆城县人社局四楼408室(西街党校院内北楼)
联系人:王盛廷
电话:3222557
附件:1.企业应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2.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市属、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下企业).xls
3.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县区属企业).xls
4.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中央在甘、省属企业500人以上).xls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编 辑:余东宁
责任编辑:
各参保单位:
按照庆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护航行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受理2017年在庆城县社会保险局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已参保满三年以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甘肃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的参保单位。在此基础上,如果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享受相应年度稳岗补贴:
1、2013年至2017年之间失业保险无欠费,因故错过稳岗补贴申领期的企业,可在2018年底前说明情况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审核手续,享受相应年度的稳岗补贴;
2、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2018年底前补缴相应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享受相应下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免收滞纳金;
3、从2018年起,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4%(含4%)的;取消原稳岗补贴30%-50%的分档享受规定,补贴额度统一调整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4、从2018年起对化解过剩产能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培训、轮班工作、协调薪酬等办法稳定工作岗位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后,可享受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80%的稳岗补贴。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庆城县人社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8月30日(周末除外)
受理地点:庆城县人社局四楼408室(西街党校院内北楼)
联系人:王盛廷
电话:3222557
附件:1.企业应提供的材料清单.doc
2.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市属、中央在甘、省属500人以下企业).xls
3.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县区属企业).xls
4.甘肃省庆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表(中央在甘、省属企业500人以上).xls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