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食药监发﹝2017﹞21号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监管所、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和检测设备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抓好快检计划任务的落实,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7]68号)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2017年庆城县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庆城食药监[2017]1号),现就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均做出了明确和要求,各乡镇监管所、检测检验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检程序,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17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
(一)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原则上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二)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县局 [2017]1号文件附件—庆城县2017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任务分配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快检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快检的品种、项目、批次,确定快检工作人员,确保完成快检任务,并将快检结果录入“甘肃省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见附件1),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快检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人员培训。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全年培训计划,要加强对各乡镇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检测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乡镇监管所、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详细的食品快检计划,要按照“谁检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或自动上传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各乡镇监管所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及时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报告单,于3月、6月、9月、12月的5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2、3)按时上报检测检验中心;检测检验中心要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做好检测结果分析统计,于1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县局食品股(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乡镇监管所对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食品稽查局、驿马、三十铺所要加大对各自辖区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检测检验中心要加强对乡镇监管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省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县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省局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
编 辑:杨梅
责任编辑:
各乡镇监管所、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和检测设备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抓好快检计划任务的落实,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7]68号)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2017年庆城县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庆城食药监[2017]1号),现就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均做出了明确和要求,各乡镇监管所、检测检验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检程序,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17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
(一)重点场所: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批发部、小食杂店、小型餐饮和农村的食品零售店等为食品快检抽检重点场所,并将快检筛查范围延伸到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已经建立快速检测室的,原则上不再对该场所进行抽样快检。
(二)重点品种和项目:食品快速检测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双氧水(过氧化氢)、硼砂、二氧化硫、吊白块、亚硝酸盐、重金属、工业碱、肉类水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检测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县局 [2017]1号文件附件—庆城县2017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任务分配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快检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快检的品种、项目、批次,确定快检工作人员,确保完成快检任务,并将快检结果录入“甘肃省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见附件1),录入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报快检数据,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快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快检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人员培训。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全年培训计划,要加强对各乡镇快速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鼓励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对食品快检的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设备检测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和检测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每个人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操作步骤、判定方法,提高食品快速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统一报告。各乡镇监管所、检测检验中心要制定详细的食品快检计划,要按照“谁检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快速检测信息录入或自动上传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监控系统。 各乡镇监管所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及时填写食品快速检测报告单,于3月、6月、9月、12月的5日前将季度、半年及全年的快速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2、3)按时上报检测检验中心;检测检验中心要及时汇总、整理检测记录,做好检测结果分析统计,于1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县局食品股(电子和书式)。
(三)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各乡镇监管所对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即通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者暂停销售、下架封存。食品稽查局、驿马、三十铺所要加大对各自辖区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按照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检测检验中心要加强对乡镇监管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食品检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局每季度对各地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和问题食品检出率综合排名,对不能正常开展检测或完不成快速检测计划任务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通报批评;对当季度没有完成省局下达检测计划和任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警告1次,县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责任约谈,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1年被3次警告的,省局将收回该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全部设施设备。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