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食药安委办〔2017〕3号
关于印发《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药监管所,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省食安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甘食安办发〔2017〕12号)、庆阳市食药安委办《关于印发<庆阳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庆食药安委办〔2017〕9号)文件要求和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督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县政府副县长常文洲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进一步靠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健全基层监管队伍,保障专项经费,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靠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等监管措施,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规范行政审批,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索证索票、企业自查、禁散等制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流程,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全项检验要求,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械管理,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稳中向好。
二、整治时限
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月。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夯实基层监管基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布署,结合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庆政办〔2017〕32号)文件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结合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和需要,全力解决乡镇食药监管所的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和执法装备;在保障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专职专用的基础上,配备1名业务主办,用于乡镇政府与食药监所业务工作的沟通和衔接,保证基层监管工作顺畅运行。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乡(镇)要列出专项经费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乡镇食药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补助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健全领导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工作要求,在乡级层面成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四是建立评议考核机制。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机制,靠实政府和各村、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工作机制。
(二)提高基层监管能力,靠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省、市、县各级配备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投入使用,为执法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二是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以记分管理、网上巡查、风险分级管理、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等为手段,增加日常监管频次,扩大日常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管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检查有痕迹、违法有记分、问题有查处,切实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日常监管无死角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建立行政许可回访制度。各乡镇食药监管所要加强行政许可审查,严格行政许可条件,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回访制度,对取得许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回访,对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和改变许可条件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依规吊销许可证件。四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突出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对网格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人员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五是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县农牧局要加强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做好畜牧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执法工作,同进进一步推行农产品准入制度,做到来源可追,问题可究。县商务局要负责做好酒类商品批发许可、零售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等行业管理工作;增加对县域内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频次,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县教体局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和小摊贩食品,抓好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食堂设施设备扩充、更新投入,做到加工场所规范,在学校餐饮楼规划装修阶段,要与食药监局加强沟通衔接,设计并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餐饮楼。县卫计局要特别加强对临床药品、特殊药品采购、使用的监管督查,扎实开展疫苗、美沙酮、冷链药品、生物制剂等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县工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管理市场的丰富经验,扎实开展打假维权和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要重视加强对网络三方平台、电商经营等新兴业态的监管,真正做到无缝监管。县城管局要从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明、工作服装、清洗、废水处理等方面,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查处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食品摊贩。县公安局要全力做好两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其它食药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不松懈,盯牢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不走神,严打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不减力,坚持全程监管、重点监管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厂检验、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三)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要按照市、县近期工作安排,结合全市第一季度食品药品督查和县食药监局第一季度督查通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整治,紧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不规范、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等展开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全县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二是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索证索票、企业自查、禁散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力推进“明厨亮灶”、“透明车间”、“阳光仓储”等工程建设,提高电子追溯平台接入率和应用率,制定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规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强化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电子查询平台开机率,严厉打击挂靠走票、无证经营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共治。一是要加大《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依法落实“三小”企业登记备案规定。二是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以至关停。三是要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药监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照存在问题,细化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迅速投入整治,逐项落实任务,确保在7月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县食药安委办报送整治情况报告。对整治期间不作为、慢作为、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仍然突出的乡镇和监管所,县食药安委办将予以通报并在年终评议考核中适当扣分,对有关“网格化”监管人员予以问责。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食药安委办成立了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于7月上旬,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各乡(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推进工作。
编 辑:杨梅
责任编辑: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药监管所,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并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根据省食安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甘食安办发〔2017〕12号)、庆阳市食药安委办《关于印发<庆阳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庆食药安委办〔2017〕9号)文件要求和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督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县政府副县长常文洲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进一步靠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健全基层监管队伍,保障专项经费,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靠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等监管措施,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规范行政审批,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索证索票、企业自查、禁散等制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流程,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全项检验要求,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械管理,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稳中向好。
二、整治时限
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月。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夯实基层监管基础,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布署,结合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庆政办〔2017〕32号)文件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结合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和需要,全力解决乡镇食药监管所的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和执法装备;在保障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专职专用的基础上,配备1名业务主办,用于乡镇政府与食药监所业务工作的沟通和衔接,保证基层监管工作顺畅运行。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乡(镇)要列出专项经费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乡镇食药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补助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健全领导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工作要求,在乡级层面成立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四是建立评议考核机制。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机制,靠实政府和各村、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工作机制。
(二)提高基层监管能力,靠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确保省、市、县各级配备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投入使用,为执法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二是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以记分管理、网上巡查、风险分级管理、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等为手段,增加日常监管频次,扩大日常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管有计划、巡查有记录、检查有痕迹、违法有记分、问题有查处,切实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日常监管无死角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建立行政许可回访制度。各乡镇食药监管所要加强行政许可审查,严格行政许可条件,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回访制度,对取得许可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回访,对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和改变许可条件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依规吊销许可证件。四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督促整改和跟踪问效;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突出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对网格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人员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五是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县农牧局要加强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力度,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做好畜牧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执法工作,同进进一步推行农产品准入制度,做到来源可追,问题可究。县商务局要负责做好酒类商品批发许可、零售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等行业管理工作;增加对县域内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频次,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县教体局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和小摊贩食品,抓好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食堂设施设备扩充、更新投入,做到加工场所规范,在学校餐饮楼规划装修阶段,要与食药监局加强沟通衔接,设计并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餐饮楼。县卫计局要特别加强对临床药品、特殊药品采购、使用的监管督查,扎实开展疫苗、美沙酮、冷链药品、生物制剂等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县工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管理市场的丰富经验,扎实开展打假维权和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要重视加强对网络三方平台、电商经营等新兴业态的监管,真正做到无缝监管。县城管局要从加工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明、工作服装、清洗、废水处理等方面,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查处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食品摊贩。县公安局要全力做好两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其它食药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不松懈,盯牢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各个环节不走神,严打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不减力,坚持全程监管、重点监管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出厂检验、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三)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要按照市、县近期工作安排,结合全市第一季度食品药品督查和县食药监局第一季度督查通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整治,紧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不规范、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等展开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全县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二是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索证索票、企业自查、禁散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力推进“明厨亮灶”、“透明车间”、“阳光仓储”等工程建设,提高电子追溯平台接入率和应用率,制定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规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强化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电子查询平台开机率,严厉打击挂靠走票、无证经营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共治。一是要加大《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依法落实“三小”企业登记备案规定。二是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以至关停。三是要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药监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照存在问题,细化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领导责任,迅速投入整治,逐项落实任务,确保在7月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县食药安委办报送整治情况报告。对整治期间不作为、慢作为、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仍然突出的乡镇和监管所,县食药安委办将予以通报并在年终评议考核中适当扣分,对有关“网格化”监管人员予以问责。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食药安委办成立了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于7月上旬,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各乡(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