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食药安委办〔2017〕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审核人: 【字体: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省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定于6月29日至7月13日我县与全国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要深入贯彻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一)紧紧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
    (二)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推进餐饮业安全质量大提升。
    (三)持续宣传《食品安全法》,突出《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县级层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级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安排》(见附件1)组织开展活动。
    (二)乡镇层面。各乡镇在6月29日与全国同步举行宣传周活动,并参照活动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食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创新活动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积极做好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7月15日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及《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含电子版)书面报县食药安委办。宣传周期间,县食药安委办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主题日活动进行督查,对不及时报送方案和工作总结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并上报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




                                                            庆城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县级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安排



    一、宣传周集中启动仪式
    (一)时间:6月29日上午9:00时,由县食药安委办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地点:庆城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原石油影剧院)门前。
    (三)参加人员及单位:县上领导,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新闻媒体等代表参加。
    (四)各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参与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五)各单位自带宣传牌、宣传资料和桌椅,结合本部门实际按要求自拟内容挂一条横幅。
    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食品安全论坛。在宣传周启动仪式后,由县食药安委办举行“食品安全论坛”。具体另行通知。(县食药安委办承办)
    (二)食品安全辟谣日活动。邀请监管人员、科普专家、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探讨食品安全谣言综合治理,传递权威科学知识,提升媒体从业者参与食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素养,倡导共同抵制谣言传播。(县食药监局承办)
    (三)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守护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适合少年儿童的宣教方式,提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水平。(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承办)
    (四)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企业交流会。举办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企业交流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的重要指示要求,邀请餐饮服务行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交流经验做法,研讨餐饮业长期发展战略,倡导行业自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县食药监局承办)
    (五)食品安全“进万家”。举办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依托现有监管力量,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采用“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模式,推动科普知识走进百姓生活。(县食药监局承办)
    三、主题日宣传活动
    6月30日至7月13日,由县农牧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药监局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
    (一)县农牧局(6月30日)
    1.举行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开展农业投入品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等方面的宣传。
    2.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代表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倡议书,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倡导生产企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邀请媒体观摩我县绿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展示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规范经营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知识,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观摩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追溯试点展示,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式、追溯环节和追溯制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积极性。
    (二)县教体局(7月2日)
    1.在“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安全教育平台上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食品安全等措施落实。
    3.利用教育简报等宣传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4.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
    (三)县公安局(7月3日)
    1.宣传2016年以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2.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凝聚共识,畅通食品犯罪打击及案件侦办渠道。
    3.组织全县公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对公安系统主题日活动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县工商局(7月4日)
    1.开展“共创食品安全消费体验”主题活动。县消协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走访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让消费者亲身体验、了解食品 生产和加工的过程,促进食品企业加强诚信自律,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共创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2.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宣传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市场监管)、消协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五)县商务局(7月7日)
    1.在全县范围与商务部同步开展以“追溯一下、安心万家”为主题的追溯体系宣传活动。
    2.向公众开展追溯概念的普及和认知推广,提高肉菜食品企业的主体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经营户的诚信度。引导消费者对购买肉菜进行追根溯源、查询维权,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六)县卫计局(7月10日)
    1.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媒体记者参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介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向社会展示卫生计生部门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2.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学校社区,通过举办主题讲座、主题班会、现场操作展示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正确选购、加工、存储等科普知识,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纸巾、宣传手提袋。
    (七)县质监局(7月11日)
    1.通过“12365”举报电话平台,现场咨询和讲解食品相关产品的常识。
    2.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3.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八)县粮食局(7月12日)
    1.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等。
    2.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放心粮油产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服务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粮油消费需求。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及科研成果,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的安全信心。
    (九)县食药监局(7月13日)
    1.集中宣传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推广12331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提升12331公众知晓率和认知度。
    2.举办“食品安全守望者”活动,展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风采,激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发扬“监管为民、服务于民”的工作作风,积极践行“四个最严”。
    3.举办“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4.举办“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高校科普志愿者和食品专业记者走进校园,通过培训食品安全“小记者”、举办科普创意大赛等活动形式,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素养。
    5.组织编发重点食品品种的安全消费提示,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十)各乡镇,其它食安委成员:各乡镇政府、民族宗教局、邮政局、电信局、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林业局、果业局、城管局要根据《庆城县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以悬挂宣传横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安排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宣传材料的形式,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广播等宣传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鉴别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编    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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