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食药监发﹝2018﹞16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审核人:李景瑞 【字体: 浏览次数:

各监管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习近平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好关,努力实现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服务对象“三个满意”。
    一、能力建设工作
    1.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和隐患风险会商机制。落实三级网格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两方责任”大约谈,靠实监管责任,教育和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优化充实监管队伍,加快推进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制定监管人员能力培训规划,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3.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围绕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稽查办案、检验监测、应急管理、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持续推动新兴信息技术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食药安全”行动,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加快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含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阳光操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调整扩大实时监控的范围,逐步实现监管业务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4.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县级为骨干、乡级和第三方为补充以及企业自检为基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多渠道充实高层次、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项目支持,引进购置先进设备,不断提升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当地食用农产品和道地中药材特色优势,打造特色检验检测项目。做好基层监管所快检室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检室的设备维护,落实专兼职快检人员。完善食品药品出厂检验,鼓励中小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自建快检室,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实验室。加大抽检监测频次和覆盖面,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全面完成年度“四品一械”抽样检验检测任务。
    5.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县、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政府投保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取集中培训、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形式,强化应急队伍培训,提升县、乡、村三级应急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网格化”“痕迹化”“全覆盖”“外置化”和记分管理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坚持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重点和层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药品风险评估制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管控能力。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分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防止“黑名单”零上报及惩戒措施未落实问题的发生。
    7.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加大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形成堵源截流、共治违法、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坚持信息共享,强化舆论引导,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强化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和引导,结合“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企业精准帮扶促发展行动”,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引导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
    8.严格行政审评审批。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行权和在线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持续优化审评审批环节和时限,落实办件承诺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回访制度,新许可事项抽查回访率不低于30%。坚持放管结合,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行政。
    9.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受、评、批”和执法办案“查、办、审”三分离制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措施落实。实施法制素养和案件查办质量“双提升”计划,强化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的衔接联动,全面推进全县案件“联查联打”。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维护“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正常运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与公安机关案件线索共享、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处罚到人,涉刑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增强多部门打假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修订完善法规监督相关制度和程序,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评查,提高执法水平。
    10.落实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投诉举报程序,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投诉举报处置回复率100%。加大政务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时限及时公开公示,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1.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夯实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基础,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提升监督检查靶向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原辅料供应商资质检查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智慧”监管,获证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应用率达到100%。以白酒、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植物油、蜜饯食品、包装饮用水等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12.加强食品流通监管。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为重点,全面贯彻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食药监局省农牧厅《关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创新“智慧”监管方式,推行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管理,获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应用率达到100%,提高“电子一票通”索取率,“阳光仓储”实施率85%以上。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五毛”食品、进口食品为重点对象,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查“五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制假和知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食品流通运输环节监管,鼓励食品配送车辆安装可追溯移动终端,全面落实食品配送车辆信息登记制度。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创新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规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资格及行为,促进网络食品交易健康发展。
    13.加强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启动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水产品的采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电子追溯管理,开展餐饮具洗消保洁和环境卫生控制集中整治,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深入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B级(良好)比例达到80%以上。支持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形式。以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学校食堂、“学生小饭桌”、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为重点,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餐饮食品原辅料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管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探索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
    14.加强“三小”食品业态监管。贯彻落实《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按照“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鼓励支持多途径建设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特色食品街区、便民食品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场入市集中经营。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登记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排查登记。督促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监管台账。鼓励以大带小,支持“三小”业态健康发展。
    15.深入开展“示范创建”。以基础设施完备、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方式创新、环境卫生整洁、安全风险可控、产品质量可靠、自律意识增强、服务诚信良好为重要创建内容和条件,大力实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区、示范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示范市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等示范创建。力争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至少创建省、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各1户,省、市级示范学校食堂各1个,力争创建市级示范街区1条,庆城镇、驿马、白马、桐川、卅铺、玄马、马岭创建县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4个(餐饮、流通、小作坊、学校食堂各1个),其余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创建县级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2个;全县选取100户企业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其中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各不少于40家参与开展省级“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力争创建“食用农产品示范市场”1个,9月初完成创建任务,县局结合乡镇创建申报情况,实地组织验收。支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对已创建命名单位实施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建立示范单位退出机制。
    四、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
    16.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加大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原辅料供应链、中药饮片掺杂制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坚持用好现场检查手段,建立以品种为主线的现场检查模式,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深入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制药企业对自有特色中成药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进行改方研发升级,开展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督促落实药品GMP、GPP规范化管理措施,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做好禁毒工作。健全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监测组织机构和监测网点,监督落实药品生产企业直报不良反应、主体责任,充实监测人员,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17.强化药品流通监管。支持陇药产业发展,健全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规范资质票据管理,推动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严查走票、过票行为。坚持聚焦风险,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机制,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农村等为重点区域,加强疫苗、计生药品、小型医疗机构及诊所、药店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探索推进“智慧”监管和“阳光”监管,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严查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药品储存运输。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抽验不合格药品,对抽验不合格的涉药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清理行动。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医疗机构阴凉、冷藏设施设备配备率90%以上。
    18.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支持帮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深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强化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植入性、介入性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角膜接触镜及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在用产品溯源监督和质量管控,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监管水平。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重点监测、跟踪监测和持续监测,做好不良事件报告。
    19.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巩固既有成果,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行为,深化“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以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美发店、养生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索证索票、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20.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加强与工信、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重点治理未经审查核准发布广告,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各种途径,及时收集各类药械保健食品广告信息,并加以分析甄别,违法广告要及时依法查处。
    五、宣传工作
    21.加强科普及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日”“食品药品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实施以“文明餐桌、节俭惜福”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法治、诚信、科普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做好干部网上学习培训,开展巡回培训和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充分利用“道德大讲堂”“名师大讲堂”平台,开展不少于4次的系统干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继续推进科普宣传站建设,深入社区、村组、学校、企业等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宣传员,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带动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22.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监管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提高群众支持率、满意率。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建设,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乡镇和直属单位每月报送信息至少2篇(检测中心每月1篇)。
    六、综合工作
    23.建立评议督查考核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实施明查暗访,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责任,靠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4.加强综合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报表台账,按时、准确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编    辑:杨梅
责任编辑:樊建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