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及时上报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8 来源:庆城县委组织部 作者: 审核人: 【字体: 浏览次数:

庆组发〔2017〕11号
关于修改完善及时上报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及省市驻庆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切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县委办发电〔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就上报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认真修改完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近日,省、市、县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在督导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发现,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与要求有一定差距。比如:在查找突出问题时,没有对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回应,或者有回应但表述不够完整具体;在作对照检查时,没有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情况、房产、家庭拥有车辆、投资及持有股票基金情况、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以及配备秘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问题;在谈努力方向时,存在的问题没有改进措施,或者改进措施与问题不对应,存在“两张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不论是否已经召开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对照县委办发电〔2017〕1号文件要求,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新审核,认真修改完善,务必做到内容全面、实事求是,所有问题都有回应,该讲的问题一律要讲清。比如:个人有关事项房产部分要说明房产的套数、来源、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等内容;配偶女子从业情况要说明其工作单位、具体职务等内容;组织生活方面,要说明是否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以及去年补缴党费情况;作风方面,是否存在不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等问题。等等。
  二、及时上报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一是报送材料内容: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议程、“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通报、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报告及会议记录复印件。二是报送材料数量: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将民主生活会材料统一印制后,报县纪委1份,报县委组织部1份,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三是报送材料时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完成报送工作。
  三、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强化对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各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对党组织不重视、主要负责人不担当、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认真对待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修改完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一经抽查发现,要对责任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严肃处理。


                  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3日

编    辑: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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